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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饰企业需慎防“三角债”扯断资金链

2017/9/28 18:04:57      点击:
灯饰企业需慎防“三角债”扯断资金链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高达5.5%,央行决定从6月20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今年第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央行的货币政策在有效收回流动性的同时,也加大了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银根紧缩让不少企业面临资金紧张的窘境,而对绝大多数灯饰照明企业来说,更须警惕行业流行多年的“三角债”,一旦资金链被其“扯断”,后果将不堪设想。
    现状
    “三角债”犹如定时炸弹
    所谓行业“三角债”,是对产业基地里,企业之间通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为:商家欠成品企业的债,成品企业欠配件企业的债,配件企业又欠更上游原料企业的债。又或者出现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投入—产出—积压—拖欠—再投入—再产出—再积压—再拖欠。由此,企业与企业之间就会陷入“大生产大赔、小生产小赔、不生产也赔”的恶性循环。而古镇特有的支票月结和物流运输企业“托运垫付”的功能,也为“三角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由于支票月结和“托运垫付”在灯饰行业盛行多年,古镇目前所形成的模式基本上是:厂家出货,把货送到(客户或厂家指定)货运公司,物流企业根据厂家的要求注明收款方式(代付或不代付,代付方式占了大多数),把货发到目的地。货送到之后再根据厂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将货款收回。物流企业一般会向厂家开具30天至60天不等的预期支票。而厂家会用这些预期支票,再从某供应商处采购生产资料,在这期间,很多企业之间都会使用支票来进行结算,物流企业承担代付风险的同时,也掌控了某段时间的现金支配权。商家、厂家、物流、配件等“三角债”关系便纠缠不清。记者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三角债”现象非常普遍。企业为了拉拢客户,大多与客户采取月结方式,几个月结一次款的也属于普遍现象。
    随着国家最近实行紧缩货币政策,央行接二连三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提高企业贷款利率,银行受到政策影响,加上基于对业绩的考虑,不敢向负债率较高的和信用观念比较淡薄的中小企业轻易贷款。这样的状况造成大量企业资金链紧张,无法如往常一样按期支付供货商货款。而工厂生产需要原材料,资金不到位就会进入“负运作”状态,假如某个环节资金不足,资金链断裂就成了必然。
    调查
    中小企业:融资通路受阻
    自2009年起,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各种调控,下游的灯饰照明行业受到巨大的影响。市场不景气、原料成本上涨让厂家经营艰难。据业内人士透露,今年家居灯饰和节能灯企业的日子非常不好过,6月以来,这两大品类已经有15%的企业处于停工和半停工状态。习惯于“三角债“等行业潜规则运作,随着银根进一步紧缩,现金,这根救命稻草迟迟难以获得。甚至有企业老总感叹:今年比2008年的金融危机还要难过。“2008年的时候,在银行拿钱,几乎可以以基准利率贷款,而今利率至少上浮10%,一些企业拿到的银行贷款,利率至少上浮20%。”位于古镇曹三工业区的一家水晶灯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对周转资金的需求并不多。